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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学科研用地的通知

2009-03-03 作者:教研基地管理处   责任编辑: 审核人: 点击:[9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用地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将2009年申请教学科研用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不同用途对教学科研用地实行统一管理有偿使用,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08年标准)

二、申请教学科研用地的教师要在今年的312日前填写《教学科研用地申请表》。其中,科研用地,需要出具项目合同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处审核并签字;教学用地,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教务处审核并签字,最后由教研基地管理处凭申请表和交费收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划统一落实地块。

三、用地申请人须于325之前将审核通过的《教学科研用地申请表》,报教研基地管理处作物基地管理科,地址为原试验站办公室(四楼);联系人:宫树权;电话号码:84533313,手机号码:13844948116

四、用地单位如需要教研基地管理处统一进行土地的翻、耙、灭茬、起垅等项服务,须在申请时,同时说明,以便统一安排。

附件:教学科研用地申请表.doc

教研基地管理处

2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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