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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3-09-06 作者:科技管理处   责任编辑: 审核人: 点击:[9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鼓励在科技兴省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决定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普通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组织落实。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被列为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或经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教育部科技与人文社科项目,并已通过验收,时间范围在20081120121231内。

2、评奖申请每项需要不少于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3、每项评审费用为150元。

4、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书》按文理分类(附件2和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复印件、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专家推荐书(见附件4),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研究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除著作外,均可提供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

4、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912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及单位汇总表报送科技管理处综合科(主楼237室)。

二、相关附件

1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2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书(科学技术类).doc

3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书(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4吉林省优秀科研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doc

52013年度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科技管理处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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