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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技与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4-02-25 作者:科技管理处   责任编辑: 审核人: 点击:[9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高教强省”战略规划的实施要求,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学科建设的需求,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5年省教育厅“十二五”科技与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省教育厅科研工作定位是:为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成长创造基础条件,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搭建平台,为高校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重大项目进行前期育苗,为高校文化传承营造氛围,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项目申报应遵循如下原则:

1、选题方向:要根据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紧紧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战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和“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工程”三大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三动”促“三化”“十二五”发展战略进行选题。

2、选题原则:题目自选,并将对如下几方面的项目予以倾斜:

1)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特别是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第一线急切关注、需要解决的有关课题;

2)能够有效促进应用研究成果进行转化、产业化,将科研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验发展项目;

3)有利于高校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成长,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人才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申报一般项目;

4)结合《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吉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重点以教育信息化宏观发展战略、信息化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项目可按信息化专项申报。

3、申报类别:

1)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基础研究。

2)双十项目:科技类具有可转化项目和攻关前景项目,指拟遴选出与吉林省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十个需紧急攻关的科技项目和十个有转化前景的科技项目。在岗在编高校教师均可申报,并不受限报要求规定限制,特别鼓励各高校科技平台、创新团队成员申报,已有“双十项目”在研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3)专家建言项目:社科类能为省委省政府等部门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指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教强省”战略规划,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提出较有分量的决策研究咨询报告和具有重大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在岗在编高校教师均可申报,并不受限报要求规定限制,特别鼓励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成员申报,已有“专家建言项目”在研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4)人才项目:获得教育厅授予人才称号(春苗人才和新世纪人才)但没有被评优活动项目资助者。

5)信息化专项: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项目;

6)其他专项: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专项。

4、申报资格:

在岗在编高校老师均可申报各类别项目。教育战线教师和管理人员可申报专项(含信息化专项)。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7,装订在申请书尾页)。

二、限报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15年省教育厅规划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含专项)且尚未结题(含验收未通过)者;

2、作为项目负责人在2014年度已经批准立项者;

3、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4、已获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科技/社科优秀人才和省春苗人才称号并已获得项目资助者。

三、资助强度

1、科技项目:一般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重点科技研究项目(含人才项目和双十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最多不超过4万元;各单位根据学科、平台、创新团队建设和科研成果推广转化需要,可申请专项任务项目,履行评审程序后,可确定为专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一年至三年。

2、社科项目:一般社科研究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左右;重点社科研究项目(含人才项目和专家建言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各单位根据学科、社科基地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研究需要,可申请专项任务项目,履行评审程序后,可确定为专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一年至二年。

四、评审程序

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继续按阳光评审工作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且全过程接受纪检、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立项合同预审、验收预审及成果评奖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初审推荐:一季度以学校为单位,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教师申报,3月份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初审推荐结果上报到学会秘书处,该环节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

2、预审函审与答辩:二、三季度学会秘书处完成申报受理和行政预审并将通过行政预审的项目材料送外省进行函审工作;根据外省专家函审的结果,分文理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该环节由学会秘书处具体承办。

3、终审评价: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与省有关部门及学校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终审评价。

4、签订合同:第四季度启动项目合同填报工作。项目合同按照文理签订并在合同书中明确项目研究进度计划、提供成果形式以及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该环节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与学会秘书处承办。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各类项目一律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申报盲审表各一式8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注:双十项目和专家建言项目填写指定申报书(附件2、附件5);其他科技类项目填写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社科类项目填写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其中,人才项目、信息化专项和其他专项项目请在申请书大标题下方加括号注明申报类别,如:(人才项目)、(信息化专项)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不用特殊注明。

2、报送时间:2014310

联系人:

理科人才项目:张亦弛 于 电话:84532857

理科其他项目:魏益凡 于 电话:84532882

科 项 目:王 电话:84532985

附件.zip

1.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

2. 双十项目申请书

3.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审盲审表

4.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

5. 建言项目申请书

6.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盲审表

7.推荐表

8. 省教育厅“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9. 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科技管理处

2014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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