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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含延期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8-06-21 作者:科技管理处   责任编辑: 审核人: 点击:[99]


 

校内各相关单位:

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的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含延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以上含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且须标注“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申请到上级科研项目一项(不包括横向项目),以上条件完成一项可申请验收。

二、验收材料

1.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验收技术资料1份及验收证书5份(附件23);

2.社会科学类项目提供研究成果报告1份及成果验收报告书5份(附件45)。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组织5名专家进行验收。

2.验收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需报送验收综合情况报告及相关合格验收材料,于79日前报送科技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  张亦弛     84532857

社会科学         84532985

附件.rar:

1.2016年“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含延期项目)验收清单

2.验收证书(自然科学类)

3.验收技术资料(自然科学类)

4.成果验收报告书(社会科学类)

5.研究成果报告(社会科学类)

 

                                科技管理处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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