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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10 作者:科技管理处   责任编辑: 审核人: 点击:[99]


校内各单位:

  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现将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含)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19651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条件限制。

  (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农业科学与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五)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六)其带领的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取得较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优秀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

  二、推荐名额

  (一)农业部、教育部共建农业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5名,农业部与各省共建农业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3,其他有关农业高校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每个“学科群”推荐不超过5名,如该“学科群”包含企业重点实验室,允许企业重点实验室直接推送1名。

(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推荐不超过2名。

每位申报人员只能通过其中一条渠道进行申报,首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不再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6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光盘,随纸件于721日前一同报送至科技管理处。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的主要职责、支持方式等内容,详见《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 张亦弛

联系方式:84532857

附件:1、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2、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x

科技管理处

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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